嚴格的說延期三個月交房是肯定算違約的,但如果是放置于2020年,情況比較特殊,所以這個說法就要重新審視才行,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將其稱作是違約。
因為2020年是一個比較特殊的年份,在進入2020年之后新冠病毒的研發(fā),使得很多行業(yè)沒有辦法正常工作。那么從新年之后的連續(xù)三個月之內(nèi)沒有辦法正常施工,導(dǎo)致房子延期三個月左右,也是比較合理的一種說法。所以這個情況應(yīng)該不能被算作是違約,如果是放在2020年間年之前,這就算違約了。
所以一般來說,開發(fā)商是不會延期交房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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